法制網訊 記者馬超 通訊員孫煒 張寧婷
  剛剛過去的“雙11”“雙12”是一場全民網購盛宴,大量商品一天內被賣出的數量達到了一個驚人的數字。在這些商品中,進口化妝品、護膚品占有了重要的一席之地。但是,有些網店店主為了降低自己商品的成本,竟將貨物走私入境,在網上出售。為了獲得高額利潤,不惜逃避海關監管。12月6日,江蘇省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走私普通貨物案。
  張某是黑龍江人,今年36歲,案發前居住在無錫市南長區。隨著這幾年網購熱潮的掀起,張某也在兩年前順應潮流在網上開了一家網店,專門銷售各種韓國產的護膚品、化妝品。一開始,張某中規中矩的經營自己的網店,一段時間下來生意不好也不壞。
  直到有一天,一個自稱是身在韓國專門經營各種韓國化妝品、護膚品的供貨商主動在網上聯繫了張某,提出可以給張某供貨,並安排“帶工”將貨直接從韓國帶至國內,通過快遞寄至張某手中,只不過“帶工”的工錢要由張某支付。
  張某仔細盤算了一下,發現這樣做的話可以省去一筆不菲的進口環節稅款,貨物成本被大大降低,自己店里賣的商品的競爭力一下就提高了。於是張某欣然同意了對方的供貨要求,雙方很快就簽訂相關協議,形成了供貨關係。
  之後,每當張某需要進貨的時候,就先在網上通過QQ與韓國供貨商聯繫,確定進貨的品種、數量和價格,然後通過網上的虛擬交易,將人民幣轉換為韓元支付貨款。
  韓國供貨商在收到貨款以後,就會將準備好的貨物交給“帶工”,由“帶工”乘坐往返於韓國仁川與我國山東省煙臺市的國際客輪,將貨物從韓國夾帶進境,並通過物流公司將貨物托運至無錫,由張某收貨。
  此外,張某還通過國際郵件快遞,將其向韓國供貨商購買的化妝品從韓國郵寄至上海,再轉寄無錫。張某同時通過網上的虛擬商品交易和支付寶轉賬等方式,完成走私化妝品的貨款支付。
  由於張某在網店出售的大量韓國產化妝品、護膚品的價格都比網上其他店鋪出售的同類產品低了很多,這引起了無錫海關緝私分局的註意。經過偵查,該局發現張某有走私普通貨物的嫌疑。2013年4月8日,張某因涉嫌犯走私普通貨物罪被無錫海關緝私分局傳喚審查,次日被刑事拘留。
  據調查,在2011年10月至2013年2月間,張某通過上述方式走私進境韓國“秀麗韓”、“魔法森林”等品牌化妝品共計18批,價值4486萬餘韓元,經無錫海關計核,走私貨物的完稅價格為人民幣25萬餘元,偷逃進口環節稅款共計人民幣6萬餘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張某為牟取非法利益,違反海關法規,逃避海關監管,通過雇佣“帶工”夾帶及國際郵件快遞的方式將境外普通貨物走私進境,偷逃應繳稅款人民幣6萬餘元,其行為已構成走私普通貨物罪。據此,張某因犯走私普通貨物罪,被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原標題:網店老闆走私4486萬韓元化妝品被判拘役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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