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網寧鄉站4月3日訊(分站記者 李宏偉 通訊員 宣灸) 4月1日,寧鄉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黃某某訴寧鄉縣城鄉規劃局履行政府信息公開法定義務一案,寧鄉縣城鄉規劃局局長姚福平代表該局出庭參加了訴訟。
  案件事實是:2013年9月21日,原告黃愛平通過中國郵政特快專遞寄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書》,申請被告寧鄉縣城鄉規劃局公開寧鄉縣灰湯鎮寧南村往巾組14號“海亞舟農家樂”所占地塊進行建設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鎮總體規劃和村莊總體規劃及相關審批材料。寧鄉縣規劃局收到後,決定延期答覆。2013年11月6日,寧鄉縣規劃局向黃愛平當面送達了有關政府信息的複印件。因寧鄉縣規劃局未及時將延期答覆的消息告知黃愛平,黃愛平以寧鄉縣規劃局不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為由,申請長沙市城鄉規劃局行政覆議。長沙市城鄉規劃局作出駁回覆議申請的決定後,黃愛平不服,於是向寧鄉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確認寧鄉縣城鄉規劃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職責的行為違法,並判令寧鄉縣城鄉規劃局公開相關政府信息。寧鄉縣人民法院受理併發出應訴通知後,寧鄉縣規劃局高度重視,積極應訴答辯、舉證,並召開專門會議進行研究,決定除了委托專人代理訴訟以外,另由局長姚福平親自出庭參加訴訟。
  在4月1日的庭審中,寧鄉縣人民法院組織了法庭調查和辯論,原告黃愛平、被告寧鄉縣規劃局的法定代表人、局長姚福平陳述了各自的訴訟主張,雙方的委托代理人也分別發表了意見。法庭在休庭後進行了認真評議,認為被告寧鄉縣規劃局在答覆原告黃愛平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程序雖有瑕疵,但並未最終影響原告的權利,於是當庭宣判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據悉,本次寧鄉縣規劃局行政首長出庭應訴,是《寧鄉縣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辦法》(寧政辦發〔2013〕74號)施行以來的典型案例,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依法判決,行政機關積極答辯、負責人出庭應訴,標志著寧鄉縣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的良性互動和縱深推進。  (原標題:寧鄉縣規劃局行政首長出庭應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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