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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湯維駿 許志華 劉文麗
   永興縣檢察院對瀆職案件提起公訴
  “查辦衡陽市破壞選舉案,湖南省檢察院從我們市兩級檢察院反瀆部門抽調63名辦案骨幹到‘專案組’,成為查辦該系列案的一支重要力量。”3月17日,湖南省郴州市檢察院副檢察長毛建祥告訴記者。
  近年來,郴州市檢察院的反瀆工作已成為湖南省的一塊“金字招牌”,反瀆的立案數、起訴數、判決數連續6年保持全省第一,其中永興縣檢察院連續5年穩居基層檢察院反瀆業績榜首。
  嚴查危害食品安全的瀆職犯罪
  3月14日,郴州市北湖區商業行管辦與畜牧水產局聯合啟動“鮮肉和肉製品日常安檢互相監督機制”,堅決杜絕病害豬肉流入市場,保護市民餐桌安全。這一機制緣於該區檢察院查辦的一起濫用職權犯罪案。
  2013年3月,北湖區檢察院接到“有病害豬肉流入市場”的舉報。該院立即對相關部門責任人可能涉及的瀆職犯罪和貪污行為進行初查,掌握了北湖區商業行管辦原主任段某等人瀆職犯罪的一些線索。
  經查,2010年3月,北湖區商務局將定點屠宰辦的職能委托給商業行管辦後,商業行管辦原負責人段某、謝某等人就把這一職權當作了斂財手段。
  據辦案檢察官瞭解,2011年至2012年,段某、謝某利用職務便利,伙同該區宏源肉業有限公司的陶桂元、周滿生套取國家病害豬無害化處理財政補貼資金169.58萬元,從中截留56.58萬元挪作執法隊工作經費,其餘113萬元撥付給宏源肉業。而宏源肉業只將這筆專款中的13.38萬元用於屠宰車間的病害豬無害化處理,近100萬元的補貼資金被“蒸發”了。
  2012年10月至2013年2月,宏源肉業公司對59頭病害豬只處理了20頭,其餘39頭進行鹽腌處理後交由貨主帶走自行處理。其後,貨主將這些病害豬以熬成豬油、熏製成腊肉等方式流入市場。
  2013年3月25日,北湖區公安分局對周滿生刑事拘留,3月28日,又對陶桂元刑事拘留。
  同年4月12日,郴州市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要求北湖區檢察院對段某、謝某二人涉嫌濫用職權罪的行為立案偵查,並對該案掛牌督辦。
  2013年12月24日,北湖區法院依法以濫用職權罪、貪污罪和受賄罪數罪並罰,判處被告人陶桂元有期徒刑五年;以濫用職權罪和貪污罪數罪並罰,判處被告人周滿生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以濫用職權罪對被告人段某和謝某免予刑事處罰。
  該案查處後,北湖區檢察院幫助發案單位建立了商業行管辦與畜牧水產局密切配合的“鮮肉和肉製品日常安檢互相監督工作機制”。
  嚴查煤礦安全事故背後的瀆職犯罪
  郴州是全國有名的有色金屬之鄉,煤炭資源之地。豐富的礦產資源給郴州帶來財富,但不時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也給郴州帶來了慘痛。2008年以來,該市共發生煤礦安全生產事故130起,死亡260人,重傷20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28億元。
  “不嚴查煤礦安全事故背後的瀆職犯罪,就等於我們自己在瀆職犯罪。”郴州市檢察院檢察長王勛爵說。
  2009年4月17日,永興縣樟樹鄉青山背煤礦“轟”的一聲巨響,造成20人死亡、5人重傷、1人輕傷,直接經濟損失485萬元。湖南省、郴州市兩級檢察機關第一時間趕赴案發現場,展開安全事故背後的瀆職犯罪初查。
  偵查結果令人震驚:涉案的17人中,13人存在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等瀆職犯罪行為,其中包括該市煤炭局原局長曾憲明、原調研員何報生、原總工程師唐東紅三名處級幹部。他們在履行煤礦審查、辦證、整合、技改、安檢等監管過程中,收受礦主錢物和乾股賄賂後“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大搞權力尋租。
  2008年至2011年,郴州市檢察機關依法介入重大安全責任事故調查41起,立案查辦事故背後的瀆職犯罪111人,有力地促進了煤炭安全生產監管水平,安全生產事故和死亡人數逐年減少,2012年同比下降了47%和73%,取得了瓦斯事故為零、較大以上事故為零的成績。
  嚴查司法和行政領域的瀆職犯罪
  “這些年,我們查處了市公安局禁毒支隊幹警王某、餘某徇私枉法案,市看守所幹警劉某玩忽職守案等一系列司法人員瀆職犯罪案件。”郴州市檢察院反瀆局負責人告訴記者。近幾年來,郴州市檢察院年均查辦司法人員瀆職案件8件以上。
  2013年5月,一份匿名舉報材料使一起蹊蹺的公安幹警徇私枉法瀆職犯罪案件浮出水面。郴州市檢察院將該案交桂陽縣檢察院反瀆局辦理。
  桂陽縣檢察院經過近一個月的調查終於查明瞭案情。2011年3月至6月,該縣公安局蓮塘派出所原所長曾某明知轄區內的歐陽國志、歐陽國友、歐陽繼華三人因非法販賣煙葉涉嫌非法經營罪被河南省警方網上追逃,卻在收取三人共9萬元的好處費後以逃犯“人不在本地、無法抓捕”為由與河南警方周旋。其間,雖然曾某多次與三逃犯見面卻沒有採取抓捕羈押措施。
  隨著偵查的深入,辦案人員還挖出了曾某和該所原副所長李某在收取犯罪嫌疑人何亮1萬元“贊助款”後,對何亮、王小武等人涉嫌私藏9件炸葯的犯罪行為故意包庇不予刑事立案追究一案。
  2013年12月23日,桂陽縣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為曾某、李某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犯罪情節輕微,依法以徇私枉法罪對二人免予刑事處罰。
  2013年,郴州市檢察院依法查辦發生在國土、財政、國稅、重點項目建設領域的瀆職犯罪案件40人、食品安全領域6人、生態環境領域7人。2013年10月18日,湖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廳廳長孫建國對郴州市檢察工作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給予肯定:“郴州市檢察機關認真落實全省政法機關服務企業、優化經濟發展環境若干規定,態度堅決、措施有力、效果明顯。”  (原標題:三項嚴查打造反瀆“金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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